发布单位: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高校教师(博士)-辽宁省营口市,高校教师(硕士)-辽宁省营口市,中学教师(硕士)-辽宁省营口市,中职公共课教师(硕士)-辽宁省营口市
工作地点:营口
职位数量:8
招聘人数:若干
报名截止日期:2025-02-07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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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辽宁省营口市2024年面向应届生引进5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公告详情:
为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储备力度,强化全面振兴新突破人才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引进5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到营口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部分国内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附件1)。包括2025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以及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即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校本部同批次录取且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单位署名一致的分校毕业生纳入引进范围。
引进对象不包括高等教育阶段有专升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学考试、在职培养、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等情况的高校毕业生。
有违规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道德品行问题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引进对象。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5.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岁。
7.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学专业,均需符合《营口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类别(附件2)。
三、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
1.引进人才列入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聘用到普通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聘用到七级普通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聘用到八级普通管理岗位;表现优秀、综合素质能力突出、适应相关岗位需求的,博士研究生聘用到七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聘用到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
聘用到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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